辛辛苦苦工作一年
老闆不給辛苦錢?
換工作被拖欠工資?
公司借口困難不給員工發工資?
此時的我們隻能忍氣吞聲?
怎麼辦?怎麼辦?
别着急,來看看國家給我們維權的底氣,國家多年來一直強調要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并且還在2020年簽署國務院令,公布《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問題來了,要是遇到老闆長期拖欠工資、合作方拖欠款項、長期拿不到錢,我們到底要怎麼維權呢?
一. 工資多久不發算拖欠工資?
工資應當按月發放,因此當用人單位超過30天還未結算工資的,即為無故拖欠工資。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币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二. 被拖欠工資有幾種解決途徑?
協商
被拖欠工資時,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和單位進行協商解決。
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12333是全國統一的勞動行政部門咨詢投訴電話,大多數地區是24小時人工服務哦。
仲裁
向當地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争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法院
對仲裁結果不服的,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内到法院起訴;
對仲裁結果服從的,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 單位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會面臨什麼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财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當然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過程中,工友們一定要理性、合法,同時要注意證據的搜集及保存,這樣方便日後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欠薪問題。
來源:小法管家
來源: 山東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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