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道路劃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沒有劃分上述車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側通行。
2、在通過有交通信号燈、斑馬線等交通設施的路口時,要按信号指示走人行橫道線。
3、在通過沒有交通設施路口時,要注意過往車輛,在确認安全後方可通過。
4、不許在公路上、馬路上和機動車道坐卧、停留、打鬧、來回奔跑、相互追逐,随意突然橫穿馬路。
5、不許追車、扒車、攔車、向車上抛物。
6、不許在道路上使用滑闆、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許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或在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駛。
8、上放學時,三人以上,要結隊通行。
9、學齡兒童應當由其監護人或者對其負有管理、保護職責的人帶領方可在道路上通行。
10、在通過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時,要按信号指示,下車推車而行,禁止闖紅燈。
11、在通過沒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橫過馬路時,要下車左右遼望,在确認安全下,推車而過。
12、騎車轉彎前要減速慢行,向後遼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猛拐。
13、騎車時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行車或者行車時手中持物。
14、不得扶身并行,拉橫排騎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