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實施積分落戶是一次全新的改革和探索,為規範辦理,提高效率,政策規定由申請人所在單位,即社保繳費單位統一進行申報。這樣操作主要出于以下幾點考慮:
首先,積分落戶主要解決的是有能力、有意願長期在城鎮就業生活的人員落戶問題,申請人是否在京合法穩定就業、是否符合創新創業加分等指标要求,都需要引入對用人單位的評價。其次,積分落戶通過單位統一注冊、操作及提交紙質材料,免去了申請人自行逐一到窗口排隊辦理的程序,更為方便快捷。第三,積分落戶涉及全體在京常住外來人口的切身利益,為規範管理,也需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先期核實員工基本情況後統一申報。
個人積分落戶申請依托單位進行,單位應對個人負責,積極為其申請積分提供相應便利;個人也應本着對自己和單位負責的原則,如實準确填寫申報信息。如果出現弄虛作假及單位把關不嚴的情況,将根據政策規定對個人和單位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