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天府是指明清朝兩代北京地區,順天府的轄區在清初多有變化,乾隆八年開始固定,共領五州十九縣,即通、薊、涿、霸、昌平五州和大興、宛平、良鄉、房山、東安、固安、永清、保定、大城、文安、武清、香河、寶坻、甯河、三河、平谷、順義、密雲、懷柔十九縣,又混稱為順天府二十四州縣。
順天府由于是首都的最高地方行政機關,所以府尹的職位特别顯赫,品級為正三品,高出一般的知府二至三級,由尚書、侍郎級大臣兼管。正三品衙門用銅印,惟順天府用銀印,位同封疆大吏的總督、巡撫。順天府所領二十四縣雖然在直隸總督轄區内,但府尹和總督不存在隸屬關系,北京城垣之外的地區由直隸總督衙門和順天府衙門“雙重領導”,大舉措要會衙辦理。北京城垣之内,直隸總督無權過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