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護照過期換發護照應到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普通護照持有人可以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
1、簽證頁即将使用完畢的。
2、有效期不足6個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但有材料證明該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國要求的。
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情形。
注意:公民申請換發普通護照時,應提交的材料有護照、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及原件、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