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居民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本人相片: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一張;有效勞動合同、社保證明、就業登記;營業執照、社保證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林權轉讓合同、或水域漁業養殖證、或海域使用權證;居住于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同戶近親屬擁有所有權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産證及戶口本;集體宿舍的,提供由工作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居住證明文件、規劃許可文件複印件或房産證複印件;出租房,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房東房産證、土地證或有效房産證明;在本市就讀的,提供在本市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籍證明或學生證,并就讀滿一年及以上。辦理流程:
申請辦理;提交辦理材料;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簽發,制證;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