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的具體内容是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的使用。
1、重大決策事項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内法規規定的應當由股東大會(股東會)、董事會、未設董事會的經理班子、職工代表大會和黨委(黨組)決定的事項;
2、重大項目安排事項,是指對企業資産規模、資本結構、盈利能力以及生産裝備、技術狀況等産生重要影響的項目的設立和安排;
3、重要人事任免事項,是指企業直接管理的領導人員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的職務調整事項;
4、大額度資金運作事項,是指超過由企業或者履行國有資産出資人職責的機構所規定的企業領導人員有權調動、使用的資金限額的資金調動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