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随着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城市為了自身發展的需要,開始大面積進行拆遷。盡管各地的拆遷方案做得比較詳細,但是在實際拆遷過程中還是會産生很多問題,今天咱們就來聊一聊一個家庭有2個戶口簿拆遷的時候到底算不算2戶這個問題。
遠的咱先不說,就拿許昌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上個月初發布的灣店社區拆遷改造項目補償安置方案來看,裡面關于“戶的構成條件”是這麼說的——“戶”即具有本村常住戶口(已出嫁姑娘戶口未遷出、離婚後戶口回遷或離婚後女方戶口未遷出者除外)且長期居住、有一處合法宅基地并建有房屋、分有集體承包地、享有村民待遇、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一對夫婦為主要家庭成員,夫妻戶口不得分開計算,未成年子女随父母屬于家庭共同成員,不準單獨分戶(二子及以上且均未成年的除外);(二)無直系親屬的單身;(三)二個以上成員的家庭,其中至少一人已成年。此外,安置時家裡有多子的,父母必須跟随其中一個兒子進行安置。
通過這裡我們不難發現,一家有2個戶口簿時,如果是夫妻雙方各自一個,這種情況還是算1戶;如果有一個孩子,不論是否成年,都算1戶;如果有兩個男孩,這種情況算2戶;如果有一個男孩且已婚,有自己的小院居住,單獨一個戶口本,這樣還是不能算2戶,頂多拆遷的時候多補償1處院子拆遷費用。所以說,一個家庭有2個戶口簿拆遷的時候到底算不算2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那麼關于一個家庭有2個戶口簿拆遷了算不算2戶這個問題,你們哪裡又是什麼情況呢?歡迎大家讨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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