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可以分成三大類,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載明: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
人身保險可以分成三大類,包括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健康保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三十一條載明:投保人對下列人員具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項以外與投保人有撫養、贍養或者扶養關系的家庭其他成員、近親屬;
(四)與投保人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除前款規定外,被保險人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合同的,視為投保人對被保險人具有保險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