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退一賠三是退還貨款并且賠償三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沒有規定必須退貨退款或者不用退貨,需要消費者跟商家自行協商。
退一賠三,需要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證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隻有在商家存在欺詐行為的前提下(比如缺斤少兩、挂羊頭賣狗肉等),消費者才可以提出“退一賠三”的要求。故消費者發現賣家有法律規定的違法行為,可依法維權;而對于賣家而言,也應嚴守誠信原則,否則也将受到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