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題:可以寫入黨轉正申請書或入黨轉正申請報告,一般寫“轉正申請書”。
2、稱謂:申請人對黨組織的稱呼,如“敬愛的黨組織”,頂格寫在第一行,後面加冒号。
3、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本人簡況。說明本人何時何地由何人介紹入黨,何時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何時預備期滿。若被延長預備期的黨員,要寫明何時延長,何時延長期滿。并正式向黨組織提出轉為正式黨員的請求。
(2)本人在預備期間的表現。這是轉正申請書的主要内容,應盡量寫得具體、詳細。首先,要着重寫清楚自己成為預備黨員以來,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踐鍛煉,在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有哪些進步和提高。其次,要按照黨員标準和必須履行的黨員義務進行對照檢查,看自己是否符合黨員條件。哪些方面基本做到了,哪些方面做得不夠,還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再次,要總結黨組織和黨員在讨論自己入黨時所指出的缺點的改正情況,已經改正的表現在哪些方面;沒有改正或沒有完全改正的主要原因。總之,要如實地、全面地向黨組織彙報自己在預備期的表現。
(3)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如果本人在入黨時應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而沒有說明的,或者是在預備期又發生了應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都要本着實事求是的态度向黨組織說清楚,以便讓黨組織更好地了解自己,考慮能否按期轉正。
(4)表明自己對能否轉正的态度和今後努力的方向。預備黨員要根據自己在預備期的表現,特别是針對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提出今後的努力方向。如果由于還未具備轉正條件而不能按期轉為正式黨員的,還應向黨組織表明自己應抱的态度。
5、結尾:申請書的結尾,一般可寫“請黨組織在實踐中考驗我”,或“請黨組織看我的實際行動”等作為正文的結束。正文寫完之後,加上“此緻、敬禮”等用語,亦可不寫。
6、署名和日期:申請書寫完後,要署上申請人的姓名,申請時間年、月、日,以示鄭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