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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
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
更新时间:2024-12-29 00:10:34

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記者 李晨陽 張晴丹 趙廣立 見習記者 劉如楠 實習生 周佩滢,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科技評價還應認什麼)1

對專家論文的綜合評語

■記者 李晨陽 張晴丹 趙廣立 見習記者 劉如楠 實習生 周佩滢

“隻認第一作者,還怎麼鼓勵合作?”“嚴格起來,有時候連共同一作都不算數。”近日,中國科學院院士李家洋的上述觀點引起了科技界的熱烈讨論。他認為,國内科研界目前通行的“三認三不認”評價标準,讓科學家不願合作或不敢輕易合作。

所謂“三認三不認”,就是隻認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單位、通訊作者;不認非第一作者、非第一作者單位、非通訊作者。

李家洋呼籲,尊重和認可每一位合作者在科學研究中的付出,鼓勵人們心無旁骛地展開合作,在協同中走向共赢。

文章發布後,有人認為上述觀點對鼓勵科研合作有很大意義,但也有人擔心一旦放開“三不認”,會加劇論文亂挂名等現象。更多的人關注的是——有沒有更好的辦法體現不同作者在科研活動中的貢獻?如何在為合作攻關、科技創新營造更好生态環境的同時,也讓每位科研參與者得到合理的回報?

圍繞這些問題,《中國科學報》采訪了多位國内外一線科技工作者和科技政策專家。

反對:對所有作者一視同仁不公平

某高校教授張栗(化名):

論文署名排名,從來都是以貢獻大小為依據。

從實際情況來看,一篇論文裡第一作者與其他作者的貢獻通常是顯著不同的。包括諾貝爾獎的評選在内,全世界科學界都是認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的。

對論文所有署名作者都一視同仁,實際上是極不公平的,也是不科學的。好奇心和對于聲望的渴求,是科學家進步的兩大動力——科學家本就沒什麼“利”可得,還不能重視“名”嗎?總不能指望所有科學家都很超脫。

雖然不排除有些人确實“比較超脫”,但其實不在乎署名的,往往是已經在國際同行中建立了領導者聲譽的“大牛”。他們對于一般的論文成果很少在乎署名、署名排名。但遇到非常重大的發現或進展,也很難說他們不在乎署名和排名。“大牛”可以不在乎署名,但研究生、博士後必須在乎。

其實,解決合作遇到的問題可以探索其他辦法。不能為了鼓勵合作,再去制造一個大得多的麻煩,破壞對于論文排名的基本認知。

贊同:這個建議适合“大”成果

某科研院所首席科學家陸康安(化名):

我的理解是,這個建議主要是針對真正重大的、有影響力的科技成果。特别是強強聯手的大型科研項目,一定要承認共同第一作者乃至更多參與者的貢獻。

就像著名的“人類基因組計劃”,發表的論文上署名非常多,你能不認可共同第一作者嗎?能不認可除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以外的其他作者嗎?

有過相關經驗的科技工作者應該知道,重大科學研究和一般較小的科學研究,在組織形式、各方貢獻上是很不一樣的。不能也不應該“一刀切”地進行評價。

我們國家現在需要鼓勵高質量的科技合作,促進真正有價值的科研成果産出。投身于這樣的科研工作的每一個人,理應得到尊重和認可。而那些亂挂名、發人情稿的課題組,我不太相信能做出真正的好成果。

有人擔心承認了後面的作者,就把第一作者的功勞抹殺了,我覺得不至于。論文作者排序本來就體現了貢獻大小,一作的功勞是抹殺不掉的。

海南大學教授王守創:

我比較贊同李院士的觀點,要認同共同第一作者,也要鼓勵合作。同時不要隻看作者排位,還要看“作者貢獻”這一部分的詳細描述。

很多人擔心論文亂挂名的問題,但這主要是課題組行為規範不到位造成的。

我認為第一作者亂署名的情況很少見。因為作為項目主要執行者,第一作者有所有的原始數據和記錄,如果受到不公署名對待,理論上可以申訴,甚至撤稿。

問題主要是通訊作者的署名比較難界定。是具體指導了項目執行還是提供了資源或者平台來開展項目?坦白地說,在大科研團隊,我也不清楚通訊作者本質上由什麼貢獻來決定。

他山之石:國外是怎麼處理的?

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博士後薛潇:

歐洲這邊沒有所謂的隻看第一單位、第一作者的說法,因為現在發文章有比較嚴格的要求。

拿《自然》及其子刊來說,需要在文末專門列出一項“作者貢獻”,詳細說明各位作者具體貢獻了什麼。二作做的事情比一作更多、更重要的情況也是有可能發生的,所以現在要求一定要寫清作者貢獻。

在申請教職的時候,“作者貢獻”是重要參考。我有一個同事,去年拿到了多所著名學術機構教職崗位的offer,他的很多二作論文都被看重。因為雖然他是二作,但貢獻很大,在一些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這種“作者貢獻”也會有誇大成分。如果沒有流程控制和嚴格規定,到底怎麼寫是難以統一的。

對此,國外有一個“貢獻者角色分類計劃”,是網絡開源以供讨論的,能起到一定限制作用。

分析:真正的問題在哪裡?

美國貝勒醫學院博士高士洪:

強調“作者貢獻”的讨論是有意義的。但不得不承認,這種貢獻多數時候很難量化。

比如一人制備轉基因動物、提取代謝物,一人做層析、質譜實驗,一人負責下遊數據分析,完成一個代謝組的小課題并撰稿。恐怕很難說得清誰的貢獻“最大”。

理想狀态下,獎勵、升遷、經費申請都不應該拘泥于作者的署名發表情況,而應着眼于其參與的工作的精細程度、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但是,這就要求考查方下相當大的功夫來了解實際情況。

影響因子、一作文章數、通訊文章數,這些科研人員“升級”過程中面對的考評方式雖略顯生硬冰冷,但也體現了高校建立量化公平性考核的追求。

我認為,如何客觀考評一個科研人員的能力和潛力,可能才是根本的問題。

清華大學中國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梁正:

論文作者排序、通訊作者标注作為學術出版規範本身是沒有問題的。

以自然科學為例,第一作者應該是論文合著者公認的主要貢獻者,是主要研究工作的完成者和論文主要撰寫者,不論是學術評價還是評獎,都是這樣認定。而通訊作者需要對文章的學術規範性、嚴謹性負責,同時也往往是研究整體思路的提出者和研究資源的實際提供者。

為什麼我們在實際操作中會出現“三認三不認”的現象?是因為在評價時缺乏同行或者小同行的意見。評價權甚至不在科學共同體的手裡,而是由管理部門按照行政管理的邏輯“自外而内”進行評價。

當無法從專業角度評判時,就隻能依靠署名、排序這種可量化的指标。

實際上,國外學者過去并不那麼在意作者的排名,以及SCI、SSCI等一些期刊索引和引用指标。因為論文和期刊排名對他們影響并不大。整個科研資助和評價體系更看重研究工作本身的質量、學術共同體内部的認可,而不是這些量化指标。

另外,不同學科之間,署名和貢獻分配方式也有差異,不能對所有學科用同一把尺子。

建議:到底怎麼做才好?

同濟大學副教授齊鵬:

承認第一作者的重要價值,客觀上是合理的。前提是評價機制沒有問題,即誰的貢獻大、誰做的工作多、誰主導了研究,誰就是第一作者。但由此衍生出的一些邊緣性的操作,可能會導緻搶一作、占排序的現象。

我認為破局的關鍵還是破除“唯論文”。

在國際頂級高校中,除了論文之外還看領域内的同行評價與認可度。此外,不同學科也應當設立不同的評價體系。以我從事的機器人工程學科為例,我更認同應該做更多實事,而不隻局限于寫論文。

論文是一個有限的精華提取,不能呈現所有細節。如果能産出一個産品,産生實際的效益,我想它比一篇論文價值更大。

目前國内的評價體系不夠成熟,還是以論文為主導。雖然有一些額外的因素,但是大家的觀念沒有徹底改變:能用論文評的,就不會采取别的方案。

完善非論文工作的成果評價體系,有助于解決當前問題。

梁正:

要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單純靠取消作者排名,那樣更會出現“挂名搭車”的現象。

如果沒有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比如出台舉措打擊論文署名不端行為,最終效果也不會好。

從國外科學共同體建設、科研資助與評價的成功經驗來看,真正應該做的是改變背後的科研激勵機制。不把量化指标與職稱、資源分配等挂鈎,把學術評價權交給真正了解相關研究的小同行。

從科學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應縮小資源分配的差距。過去,資源較為稀缺,隻能集中在個别生産力較高的人、個别項目上,如果均勻分配起不到激勵效果。

但中國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在很多領域已經不是跟随者了,需要去做更多的探索。這就需要縮小資源分配差距,鼓勵大家在不同的方向上探索。這時硬把大家分出一二三等來,特别是通過一些形式化指标由“外行”進行評價和選擇,對整個科研生态是有害的。

如果這些評價指标不再跟資源分配挂鈎,大家也自然不會在意了,而會将主要精力放在自己真正感興趣的研究上,科研管理和評價的難度反而會降低。

《中國科學報》 (2022-03-14 第1版 要聞)

來源: 中國科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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