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權力由人民行使,但不是直接行使。我國全體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是間接的,即通過選舉人民代表,由人民代表組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組織形式,是中國的政體,是社會主義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根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按照法律程序,由選民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産生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組成地方各級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即國家權力機關,并由國家權力機關産生其他國家機關,行使國家權力的政權組織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