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工資薪金嗎?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在年終發放工資薪金時可以直接并入12月份工資薪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方法就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可以個人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選擇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如果自己不會操作可以,也可以委托所在單位辦理或者在專業人士指導下辦理,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工資薪金嗎?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并入工資薪金嗎
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在年終發放工資薪金時可以直接并入12月份工資薪金,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另一種方法就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時,可以個人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年度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選擇将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如果自己不會操作可以,也可以委托所在單位辦理或者在專業人士指導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預扣預繳稅款;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辦理彙算清繳。預扣預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辦理彙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