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市關于嚴格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制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産開發秩序,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民群衆合法權益,避免房地産開發企業因實力不足導緻項目延期交房甚至“爛尾”風險問題,經市政府同意,現對我市商品房預售許可形象進度進行調整。
一、按照“新項目新辦法、老項目老辦法”的原則,2021年11月8日後出讓的房地産開發項目(不包括納入房地産解遺、爛尾樓、專項整治台賬和納入曆史遺留的城中村、舊城改造台賬項目),傳統建築預售許可形象進度由設計總層數的三分之一提高至主體封頂;
二、被動式超低能耗建築、裝配式建築和中央商務區商品房項目繼續按原政策執行;
三、預售形象進度調整後,涉及預售資金監管等監管措施将相應做出調整。
石家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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