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領取導遊資格證: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考試合格的,由組織考試的旅遊主管部門在考試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頒發導遊人員資格證”,考生需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到當地旅遊局領取,代領的同學一般填寫授權委托書,加帶雙發身份證複印件即可,具體能否代領還請以當地旅遊局通知的為準;
2、換取導遊證:《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的,經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者導遊服務公司登記,方可持所訂立的勞動合同或者登記證明材料,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部門申領導遊證。”所需材料有《導遊人員資格證書》、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兩份、學曆證書複印件二份、申請人兩寸紅底彩照、《申請IC卡登記表》兩張、電子版生活照片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