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紀合同的标的是行紀人為委托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托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财産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行紀人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交易活動,由此産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行紀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紀合同的标的是行紀人為委托人進行貿易活動,通常表現為為委托人買入或賣出特定物品或财産權利。
2、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行紀人為了委托人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為交易活動,由此産生的權利義務由行紀人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條規定,行紀合同是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從事貿易活動,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