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員工培訓的,隻要超過勞動者正常上班的時間,是算加班的,用人單位是應當足額支付其加班費的《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在非工作時間組織員工培訓的,隻要超過勞動者正常上班的時間,是算加班的,用人單位是應當足額支付其加班費的《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