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發商那買房不一定要交認籌金。買新房可以交認籌金,但也不是必須的,購房者可等到開盤當天進行支付定金購房。
認籌是指開發商正式銷售前通過一些折扣讓購房者繳納認籌金等費用的行為。根據規定,任何形式的認籌都是開發商在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非法活動,是國家明令禁止的。
“認籌”是個舶來品,靈感來自香港房地産市場的一種炒作方式。“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并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等到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認籌”的購房者再以“優先選擇”的順序選房,選中房屋後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将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
對開發商來說,搞認籌活動可以篩選優質客戶,預測開盤效果,認籌能獲得一筆流動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