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規則媒體指南》上關于阻擋犯規和帶球撞人犯規是這樣解釋的:
如果防守隊員未能進入到一個合法的防守位置,這時身體接觸發生了,将是阻擋犯規。如果防守隊員進入到一個合法的位置,進攻隊員沖撞防守隊員,将是進攻犯規。
在上面兩種情況中,如果身體接觸很輕微,則雙方都沒有犯規。為了進入到合法的防守位置,防守隊員必須使自己的軀體處于進攻隊員的正前方。當進攻隊員上籃的時候,防守隊員必須在進攻隊員進行投籃移動之前到達防守位置。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防守隊員必須到達位置,留出足夠的機會讓進攻隊員停止或者轉向。如防守隊員已經到達位置,這時身體接觸發生,将是進攻犯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