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财産損失起訴是,訴訟時效為三年,如果是因為人身損害起訴的,訴訟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