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是指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建設、進行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銷售出去之前,住宅的産權,包括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等全都是歸國家所有的。在長春公有住房辦理産權的手續主要就是産權人憑着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身份證号,與原産權單位簽訂的公有住房買賣合同等相關信息,到所在區的國土房管局等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有住房是不可以自由買賣的,如果需要進行買賣的話,是需要經過一定的手續,需要到當地的房屋管理部門統一,還要經過國資委的批準,同時需要承擔的風險就是可能無法辦理産權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