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航規定,國内航班乘客可以随身攜帶100毫升以下的化妝品和水性噴霧劑上飛機,不過容量以容器的容量為準;另外每位旅客隻能随身攜帶一件液體産品上飛機,而國際航班的乘客随身攜帶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積不得超過100毫升,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應置于最大容積不超過1升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僅允許攜帶一個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應交運,另外,牙膏、洗發水、沐浴液、香體噴霧、剃須水等液體也不允許随身攜帶上飛機,需要辦理托運,有易燃易爆标志的發膠、摩絲、啫喱等洗護用品既不允許攜帶上飛機,也不允許托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