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現的情況屬于不可抗力,緻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而且是可以免責的。
(一)當事人雙方協商一緻;
(二)具備法定或約定的解除條件。隻要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同意,隻要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條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3、在履行期限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為表示不履行主要義務;
4、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緻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乙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62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緻,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