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指戶口從原來的戶籍地遷出,落戶到另一戶籍地。戶口遷移也是一種戶口登記制度,公民常住地如果發生變化,應該及時将戶口遷移到現住址,此過程被稱為戶口遷移。戶口遷移必須拿戶口本,以及本人的相關身份證明,來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辦理向另一地區的遷移程序,辦理時應繳納一定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