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外,本謂正員以外的官員,後世因此類官職可以捐買,故富豪皆稱員外。明朝以後員外郎成為一種閑職,不再與科舉相關,而漸漸和财富聯系在了一起,隻要肯花銀子,地主和商人都可以捐一個員外官職來做。三國魏末始置員外散騎常侍,晉初又置員外散騎侍郎。南北朝時,又有殿中員外将軍、員外司馬督等,都在官名上加“員外”。隋開皇六年,在尚書省 二十四司,各置員外郎一人,為各司次官。唐、宋、遼、金、元、明、清沿其制,以郎中、員外郎為六部各司正副主官。時号“員外”,實已在編制定員之内。此外,唐、宋、遼、金在尚書省左右司郎中下,也有員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