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小區三個供暖季仍無法供暖?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郭世傑,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鄭州一小區三個供暖季仍無法供暖?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鄭州一小區三個供暖季仍無法供暖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郭世傑
“上一供暖季提前一個多月就結束了供暖,真不知道今冬還能不能用上暖氣?”11月6日,鄭州市中鴻花園業主秦女士在河南網上問政新平台——頂端新聞“我想@領導”反映,他們小區屬于單位集資房,購房時合同已經注明是雙氣房。2015年交房入住後,物業跟我們說因為開發商沒有繳納市政供暖配套費導緻無法供暖,後經業主兩年不斷的努力和溝通,物業才在小區内修建小鍋爐用于居民供暖。
2020年,物業再次要求業主按照市政供暖标準重新繳納配套費,并承諾與市政供暖管道接通。小區600多戶業主再次繳納了600來萬的暖氣配套費至聯名賬戶。但上一個供暖季問題再度出現,2月初小區供暖就停止了。
小區業主反映:繳納的配套費被挪用
“2021年供暖時,我們繳納了4個月的暖氣費,但2月初發現家裡暖氣已經停了。”業主稱,當時很多業主聯系物業負責人許某,但其始終不接電話;聯系物業,一直得不到回應,把問題又推給許某。
“将有關情況反映給社區居委會後,社區領導也聯系不上該負責人。”業主秦女士說。
“當時我們經過多方了解才知道,配套費600多萬大部分被物業負責人許某挪用;小區業主按照房屋面積繳納的4個月暖氣費,卻被物業負責人許某按照流量供暖的方式從熱力公司購買熱力,至今還拖欠暖氣公司80多萬元。”業主徐先生說,“眼看今年馬上又要供暖了!我們業主都不敢再把暖氣費交給物業公司,害怕物業再把暖氣費挪作他用。”
“我們現在就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将暖氣費交給熱力公司,如果不能是否可以通過聯名賬号代繳或者由社區、辦事處安排工作人員代收、代繳。”秦女士說。
物業公司經理回應:并不清楚此前小區供暖情況
11月11日,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跟随業主秦女士和徐先生來到中鴻花園小區物業河南省冠強實業有限公司了解情況,負責中鴻花園物業的黃經理說,他剛來4個月,并不清楚小區此前供暖情況,今年供暖是按照居民供暖還是流量供暖他也不知道。“你如果有啥疑問可以跟俺單位領導聯系,我是接到通知才讓業主繳納暖氣費。”
黃經理表示,因為他剛來沒多久,并不知道被挪用的配套費和暖氣費的具體用處。
随後,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多次撥打冠強物業負責人許某的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态。
高新熱力:該小區簽署的供暖合同為商業供暖,并非居民供暖
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将該小區供暖情況反映給高新技術開發區楓楊街道辦事處,該辦事處一姓周的工作人員稱,此前,小區業主已經向社區和辦事處反映過,辦事處高度重視已經将有關情況跟高新區熱力公司進行溝通。至于居民要求直接向熱力公司繳納暖氣費或由社區、街道辦代收、代繳暖氣費的訴求,也會跟熱力公司進行溝通。
至于中鴻花園業主反映小區供暖配套費和暖氣費被挪用一事,他們也知道相關情況,辦事處和社區多次聯系該物業負責人許某,但始終聯系不上。“據了解,小區業主已經向法院提起訴訟,追讨被挪用的配套費和暖氣費。”
高新區熱力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物業在報裝暖氣時,許某簽署的是商業供暖合同并非居民供暖;當時也僅報裝幾棟樓宇,并非小區整體報裝。目前,該小區物業拖欠暖氣費80多萬元。
因為當時簽署的商業供暖協議沒有單獨的供暖戶号,所以無法讓小區居民直接向高新熱力繳納暖氣費。
對于業主反映該小區集體供暖費用被挪用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建議業主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保護全體業主正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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