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退購房定金?答案是:把《認購書》給撕了。開個玩笑,有一個真實的退定案例,購房者把《認購書》撕了,但最終定金卻退下來了。預知事情如何,且聽我娓娓道來。
河南的楊磊(均化名)在售樓處看中了一套房,交了10萬元的定金,但在簽訂《認購書》時,開發商的銷售卻并沒有按規定把一式兩份的《認購書》給楊磊一份,就讓楊磊回去了。楊磊回去後發現自己連一個繳費的憑證都沒有。簽訂了一式兩份的《認購書》,卻沒有按《認購書》上的所說甲乙兩方各持一份。
楊磊就到售樓處要求提供一份《認購書》的原件,結果發現銷售給他的那份是一份複印件,并且這《認購書》的複印件還有塗改的痕迹。楊磊就十分不愉,不再信任銷售,要求退定金。銷售稱定金不予退還,雙方争執不下。楊磊一怒之下,把《認購書》的複印件給撕成了碎片。銷售也不樂意了,說你既然把《認購書》給撕了,定金也就不退還給你了。
後來楊磊想這10萬塊錢不退回來也不是個辦法,就多次到售樓處進行協商。銷售說,既然《認購書》被你撕了,那你寫份《确認書》,重新約定下個月的一号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楊磊不願意,因為他對開發商不信任,也不願意簽訂《确認書》。
下個月一号的時候,楊磊到了售樓處,跟開發商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内容。因為楊磊知道《認購書》是一份預約合同,自己要履行按約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義務。銷售提出楊磊要先交錢,才能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楊磊不願意啊:憑什麼讓我先交錢,我合同都沒見到,我要先看到合同,不然不簽約。
然後開發商見他不簽合同,聲稱已與楊磊協商超過三次,定金不予退還。楊磊沒有其它辦法,就把開發商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楊磊已經履行了協商簽約的義務,并且有錄音證明,證明他當日按照跟開發商約定的時間,到售樓處協商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既然楊磊履行了自己的義務,并且經過多次的協商,最終卻未能達成一緻。所以開發商應該把10萬元的定金退還給楊磊。開發商提出異議,不能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楊磊的責任,他不願意先支付購房款項的首付。按照《擔保法》,這是楊磊的責任,定金應該罰沒。
法官判定楊磊和開發商簽訂的《認購書》,并未約定先支付首付款再簽訂合同。既然沒有約定這項内容,那就不存在楊磊要履行先付款再簽合同的義務。
楊磊的退定有幾點啟示:
第一點,《認購書》是一份認購合同,認購合同應該一式兩份或者一式三份。購房者應該擁有一份《認購書》的原件,而不是複印件。
第二點,雖然購房者沖動之下,将《認購書》給撕毀了,但購房者仍然履行了《認購書》上自己的義務,按期到售樓處簽約。所以法院判決購房者履行了認購義務,而不存在違約的行為。
第三點,開發商提出購房者先繳款,再看合同,但購房者拒絕,堅持要求先看合同。關于先交款再看合同這一點,并未寫入《認購書》,所以法院不支持開發商的這一要求。購房者要先看合同,再簽約,并無問題。
第四點,購房者保留了自己去協商簽約的證據,以證明自己履行了預約合同簽約的義務。有效證據的提供,也購房者最終退定成功。
楊磊是通過訴訟的方式退定,但訴訟退定的時間很長,一般從起訴到最終判決需要一年到兩年的時間。如果勝訴後開發商再上訴,那又是一個輪回。而且購房者和開發商的官司,購房者是輸多赢少。而不論輸赢,購房者還需支付一筆不小金額的律師費。除了訴訟退定,還有其它方式的退定方法。比如委托退定,我了解的成功率是85.00%,超過64.71%是10天内開發商同意退定。什麼是委托退定,我挖下坑,下回文章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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