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期:指傷後24到48小時内,此期病理變化的主要特點是組織撕裂或斷裂後,出現血腫和水腫,發生反應性炎症,臨床表現為損傷局部的紅、腫、熱、痛和功能障礙。
處理原則:制動、止血、防腫、鎮痛及減輕炎症。
二、中期:指傷後24—48小時以後,臨床上,急性炎症已逐漸消退,但仍然有淤血和腫脹,肉芽組織已經形成,組織正在修複。形成凝塊,周圍健康組織長入。
處理原則:改善局部的血液和淋巴循環,促進組織的新陳代謝,加速淤血和滲出液的吸收及壞死組織的清除,促進再生修複,防止粘連形成。
三、後期:損傷組織已基本修複,但可能有瘢痕和粘連形成。臨床上,腫脹和壓痛已經消失,但功能尚未完全恢複,鍛煉時仍感到微痛、酸脹和無力,個别嚴重者出現傷部僵硬或運動功能受限。
處理原則:恢複和增強肌肉、關節的功能,軟化和分離瘢痕及粘連,促進功能的恢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