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辦理因病休學的學生,應符合以下條件:因病需長期治療;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并在傳染期需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患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其他疾病的學生。
2、申辦需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曆和相關醫療費用單據,由家長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确定符合條件後,學校開具休學申請表。家長再攜帶相關材料,到教育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經批準後可予以休學,休學期為一年。
1、申請辦理因病休學的學生,應符合以下條件:因病需長期治療;學生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乙、丙類傳染病并在傳染期需接受治療,治療期在半年以上的;患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認定不能在學校進行正常學習的其他疾病的學生。
2、申辦需持縣級(含縣級)以上醫療機構證明、病曆和相關醫療費用單據,由家長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确定符合條件後,學校開具休學申請表。家長再攜帶相關材料,到教育局主管部門進行審核,經批準後可予以休學,休學期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