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報道,24歲的姐姐(洛洛),她是浙江杭州某公司的工作人員,擔任美工設計。2019年10月,洛洛在錢塘江散步因遇漲潮意外身亡。
2、她公司出于人道主義關懷,給予洛洛父母6萬元,事後家屬又要索賠41萬元。
3、經過查看洛洛的微博顯示,她生前有過兩次自殺的行為,疑似與父母多次向自己索要金錢有關。姐姐(洛洛)在公司表現出色,每個月的工資1萬多。
4、雖然收入不錯,但洛洛在2019年時,還用着媽媽淘汰下來的iphone6手機,其父親也從2019年年底開始不斷向其伸手要錢,開口就是1萬、2萬元,就算女兒儲蓄隻有7000元,爸爸仍然要1萬。
5、“被要求給母親買最新款的手機,而她自己隻能用母親被淘汰的舊手機。”
6、“家屬打算用索賠款給兒子買房付首付。”
7、洛洛的同事是這樣陳述的,洛洛俨然成為了“現實版的樊勝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