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時,有個太守名叫田登,因為他的名字裡有個登字,所以不許州内的 百姓在談話時說到與登字同音的字。隻要是與登字同音的,都要用其他字來代替。要是觸犯了,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
每年元宵佳節,依照慣例,州城裡都要放三天焰火,點三天花燈表示慶祝。州 府衙門都要提前貼出告示,讓老百姓前來觀燈。可管燈火的官員發了愁,想了好 久,無奈,隻能把燈字改成火字。這樣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告示貼出後,老百姓看了都驚吵喧鬧起來,憤憤地說 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 點燈,這是什一麼世道!自此,隻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就成為人們嘲諷 與抨擊那些欺壓百姓、為非作歹的當權者的口頭語,一直流傳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