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積金比例,如下說明:
度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與度相同。即,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各1%至8%,具體比例由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确定。
繳存住房公積金确有困難的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職工本人和單位繳存比例各不低于規定的最低繳存比例,取正整數)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待單位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者補繳其緩繳額。
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8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8年月平均工資。2018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2018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