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車輛合格證、發票、個人身份證,并現場交驗車輛。
1、舊标車和違标電動二輪車若《合格證》或發票丢失的,可在辦理時填寫《電動自行車來曆承諾書》,提交身份證明,并核驗車輛或照片後,即可辦理。
2、新标車若沒有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或發票,隻能前往購買車輛的商家,補辦《合格證》和發票了。
辦理流程:到登記(代辦)服務點現場辦理的:①提交材料,交驗車輛→②工作人員審查材料、核驗車輛,符合規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順序發牌→③生成電子行駛證、發放号牌。
辦理地點:車管所、交警中隊、派出所、公安非機動車管理部門業務廳設置的受理窗口;鄉鎮政務服務網點、警郵合作服務網點、警保合作服務網點、機動車登記服務站、機動車檢測機構等設置的代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