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脅迫行為應具備以下要件:
(l)脅迫人具有脅迫的故意。
(2)脅迫人實施了脅迫行為。
(3)被脅迫人因脅迫而訂立了合同。
(4)脅迫行為是非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