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性質指的是所屬就業單位的特性。
按照就業單位特性可以分為:
1、政府機構。在廣義上指中央和地方的全部立法、行政、司法和官僚機關;
2、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産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3、國有企業。是指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或聯邦政府投資或參與控制的企業,在我國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資參與控制的企業;
4、私營企業。指的是根據國家統計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1998年8月28日,國統字〔1998〕200号)第九條規定,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5、外資企業。是指有關外資企業組織和活動的行為規範的法律、法規的總稱,是由衆多的有關外資企業的立法規範形成的一個法律體系。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