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品入庫檢驗。成品入庫前,依《最終檢驗規定》采取逐批檢驗入庫之方式,每一訂單之成品可以以一批或數批之方式交驗入庫。
2、成品出貨檢驗。同一訂單(制造命令)之成品入庫完成後,在出貨之前,應進行成品出貨檢驗。
3、經由OQC後所發現之不合格品的處理,端看不合格狀況的不同,而可能回到制程前段或是半成品階段進行重工或修理,之後再通過。
4、成品标識檢驗:如商标批号是否正确。
5、成品外觀檢驗:外觀是否被損、開裂、劃傷等。成品功能性能檢驗。 批量合格則放行,不合格應及時返工或返修,直至檢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