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莊規劃
規定了村莊建設、生态環境治理、産業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的系統規劃要求。
2、村莊建設
規定了道路、橋梁、引水、供電、通信等生活設施和農業生産設施的建設要求。
3、生态環境
規定了水、土、氣等環境質量要求,對農業、工業、生活等污染防治,森林、植被、河道等生态保護,以及村容維護、環境綠化、廁所改造等環境整治進行指導。
4、經濟發展
規定了美麗鄉村的農業、工業、服務業三大産業的發展要求
5、公共服務
規定了醫療衛生、公共教育、文化體育、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安全、便民服務等方面的要求。
6、其他方面
對鄉風文明建設、基層組織建設、公衆參與、保障與監督等内容進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