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條例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
2、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内的某些具體事項而作出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條例是法的表現形式之一, 一般隻是對特定社會關系作出的規定,條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組織、職權等規範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團體制定的章程,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于法律的規範性文件,人人必須遵守,違反就要帶來一定的法律後果。
1、制定條例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
2、條例是國家權力機關或行政機關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發布的,針對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内的某些具體事項而作出的,比較全面系統、具有長期執行效力的法規性公文,條例是法的表現形式之一, 一般隻是對特定社會關系作出的規定,條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批準的規定某些事項或某一機關組織、職權等規範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團體制定的章程,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的,是從屬于法律的規範性文件,人人必須遵守,違反就要帶來一定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