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知。開發商應先取得房子的産權證,然後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的時間對房子進行驗收和交接。一般在通知書寄出30天内,如果購房者沒有按照約定執行的話,那則會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将該房子交付給買家使用了,也就是默認交接工作已完成。所以,各位業主一定要在約定的時間内前往交接,以免吃虧的是自己。
2、驗收。驗房是交房流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标準對房屋的質量及配套設施進行逐一驗收,如果你不驗收,日後房屋出現什麼重大的質量缺陷,那開發商是可以逃避責任的。所以,大家要應以重視。除了對房屋的質量和配套設施進行檢驗之外,還應該檢查房屋的質檢合格證和産權證。
3、簽署房屋交接書。在核驗了房屋的質量及産權證都合格之後,就可以和開發商簽訂房屋的交換書了,其目的是為了保證自己和彼此的權益。如果說房屋的質量有瑕疵或者産權證書不過關的,那作為業主的我們可以拒簽交接書,等到開發商修正和補齊之後再簽。
4、房屋“兩書”。當然了,對于購房者來說,對于房屋的“兩書”也要了解,即《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前者是開發商對所銷售的商品房的質量應予承擔責任的法律文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後者相當于産品的使用說明書,裡面主要說明了房屋的結構、性能、各組成部分的類型、和标準等,并且還會告知業主在使用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雖然在交房的時候,開發商都會有專人負責和業主一起驗房,但是建議大家還是先找好對這方面比較熟悉的人或者有過購房經驗的朋友陪同一起,這樣避免給自己的生活帶來後患或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