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賣出是贖回。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并将買回款彙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内。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賣出是贖回。又稱買回,它是針對開放式基金,投資者以自己的名義直接或透過代理機構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資,并将買回款彙至該投資者的賬戶内。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對申購的金額和贖回的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體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