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責任險的賠償金額是根據合同規定計算的,校方責任險是由學校作為投保人,因校方過失導緻學生傷亡的事故及财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學校也是受益方,是一種責任保險。學生自我安全保護能力有限,安全隐患難以根除,尤其是複雜的社會治安狀況給教育教學的安全帶來了潛在的威脅。學校和學生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影響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的穩定。開展校方責任保險,對于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學生事故,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費用金額:保險費:每人每年人民币5元;保險金額:每人每年人身傷害賠償金額人民币30萬元;每所學校每次事故賠償限額人民币150萬元;每所學校每年累計賠償限額450萬元。
凡取得合法資格的教育機構,包括中小學、幼兒園及高等院校,均可作為被保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