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夥人對基于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退夥人對基于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五十四條規定,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财産少于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
退夥人對基于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退夥人對基于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第五十四條規定,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财産少于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分擔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