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已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登記的專利申請權轉讓,可以請求國家知識産權局出具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隻向專利申請的權利人出具。
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需交納相應費用,并根據以下情況提交相應文件:
1、申請人或本案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權轉讓證明的,需提交申請人或代理機構簽章的辦理文件副本請求書。
2、申請人當面辦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托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經辦人身份證明、委托關系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3、申請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他人以郵寄方式辦理的,需要提交委托關系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和申請人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10條,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