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控制撿球員的是第二裁判。
第二裁判員工作内容:
1、準備會上征求和聽取第一裁判員對自己的要求,同時與記錄員、司線員交換意見,以便相互了解與配合。
2、協助第一裁判員進行檢查。協助第一裁判員、記錄員進行工作。
3、協助第一裁判員進行抽簽,督促協助記錄員進行登記。
4、向雙方教練員索要第一局上場位置,确認無誤後,分别交給記錄員和代表,全國排球聯賽采用主客場制時,參賽隊主教練要填寫兩張同樣的位置表。
5、與第一裁判員一起到仲裁或技術代表面前請求比賽開始。與第一裁判員再次檢查網高。
6、分發兩個比賽用球給撿球員,并按位置表檢查雙方上場六名隊員的位置。如不符,應以位置表為準進行糾正。同時與記錄員聯系,均無誤後将比賽用球給發球隊員,舉起雙手表示一切就緒,通知第一裁判員可以開始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