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舉例子——具體、明晰、真實。舉出實際事例來說明事物,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以便讀者理解,這種說明方法叫舉例子。 運用舉事例的說明方法說明事物或事理,一要注意例子的代表性,二要注意例子的适量性。
作用:使文章表達的意思更明确,讀者更能理解,具體地說明了說明對象的特點。
2、引資料——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為了使說明的内容更充實具體,更具說服力,可以引用一些文獻資料、詩詞、俗語、名人名言等。引用的範圍很廣,可以是經典著作,名家名言,公式定律,典故諺語等。
作用:使文章更具說服力。體現說明文語言的準确性。如,引用古詩:使說明文更具詩情畫意;引用故事使文章具有趣味性。
3、作比較——鮮明、突出、具體。作比較是将兩種類别相同或不同的事物、現象加以比較來說明事物特征的說明方法。說明某些抽象的或者是人們比較陌生的事物,可以用具體的或者大家已經熟悉的事物和它比較,使讀者通過比較得到具體而鮮明的印象。事物的特征也往往在比較中顯現出來。 在作比較的時候,可以是同類相比,也可以是異類相比,可以對事物進行“橫比”,也可以對事物進行“縱比”。
作用:把……與……進行比較,突出強調了說明對象的特點。
4、列數字——準确、嚴謹、具體。為了使所要說明的事物具體化,還可以采用列數字的方法,以便讀者理解。需要注意的是,引用較多的數字,一定要準确無誤,不準确的數字絕對不能用,即使是估計的數字也要有可靠的根據,并力求近似。
作用:用列數字的方法進行說明,既能準确客觀地反映事實情況,又有較強的說服力。更體現了說明文的準确性,準确地說明了說明對象的特點。
5、分類别——條理、層次清晰,直觀明了。說明事物的特征,往往從單方面不易說清楚,可以根據形狀、性質、成因、功用等屬性的異同,把事物分成若幹類,然後依照類别逐一加以說明。這種說明方法,叫分類别。
作用:條理清晰,層次清晰,一目了然。清晰地說明了說明對象的特點,使文章更具有說服力。
6、打比方——生動、形象、具體。利用兩種不同事物之間的相似之處作比較,以突出事物的形狀特點,增強說明的形象性和生動性的說明方法叫做打比方。說明文中的打比方的說明方法,同修辭格上的比喻還有聯想是一緻的。不同的是,比喻修辭有明喻、暗喻和借喻,而說明多用明喻和暗喻,借喻則不宜使用。
作用:把……比作……生動形象地說明了說明對象的特點,使說明更通俗易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