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議價,購房者看房的時候,若有想法出價,肯定會向您殺價。因為房屋的價錢不像普通商品可以計算出成本,價錢高低通常由消費者的認定和市場的成交行情來決定的,因此些許預留殺價空間。
2、賣方收定金,如果雙方談好價格,确定交易房子了,買方一定要先付定金。所說的定金是買方為保證合同覆行,交付賣方的金錢,具備合同上的效力。賣房者收下定金後,如果買方反悔,則賣房者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果賣方反悔,則一定要加倍退還。
3、雙方簽約,房屋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需要留意帶上房本、産權人身份證,簽署時需要賣方産權人到場,若是不能到場需要供應委托書,若是房産是夫妻共有,還應當供應《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4、買方審核,交易之前,買方應當做資質審核,明确有購房資格;賣方也應當做房屋檢查,以保證房屋産權清晰,沒有抵押查封能正常上市交易(兩項可一起進行)。
5、房屋網簽,二手房出手之前要網簽,這是房地産管理單位強制要求。如果網簽成功,同一套房源沒法再次生成買賣合同,您也就沒辦法再将房屋出售他人。當然通常資質審核與房屋核驗通過後,當天就能夠打網簽,買賣兩方可以去房産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或者委托本地正規中介公司代為辦理。
6、資金監管,在資金監管過程中,賣家應當在銀行開戶,買方把錢打入該賬戶,銀行把這筆錢暫且凍結,房屋過戶結束後解凍,付給賣家。
7、完稅、過戶,買賣兩方一定要在簽約後30日内去房屋所在地的地稅局完成繳稅,買方契稅應當在房管局繳納。
8、收尾款,最後流程就是,買方把剩下的屋款全部付清,之後賣方查收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