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征如下:
1、該行為是夫妻雙方協議通謀後做出的;
2、離婚不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3、雙方離婚隻是形式上的或暫時性的,實質上并沒有永久性解除夫妻關系;
4、雙方感情并未破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有适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特征如下:
1、該行為是夫妻雙方協議通謀後做出的;
2、離婚不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3、雙方離婚隻是形式上的或暫時性的,實質上并沒有永久性解除夫妻關系;
4、雙方感情并未破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确實是自願并對子女和财産問題已有适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