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聽到聲音依靠聽覺,聽覺是由耳、聽神經和聽覺中樞的共同活動來完成的。耳是聽覺的外周感受器官,由外耳、中耳和内耳耳蝸組成;外耳和中耳是傳音系統,内耳是感音系統。
物體發出的聲音通過空氣的傳播,經外耳、中耳和内耳的傳導系統,引起耳蝸内淋巴液和基底膜纖維的振動,并由此激起聽覺細胞的興奮,産生神經沖動。沖動沿着聽覺神經傳到丘腦後内側膝狀體,交換神經元後進入大腦皮層聽區(颞上回),産生聽覺。
人類聽覺的一個重要特點,是聽感覺阈限有一個很寬的動态範圍。就聲波的振動頻率這個參數而言,人能聽到的純音為16赫到2萬赫之間。對聲波振幅(音強)的感覺,最低可為0分貝,最高可達到120分貝。
聽覺阈限的個體差異較大,受年齡、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音樂聽覺比較靈敏的人,能在鋼琴的兩個相鄰鍵之間分辨出20~30個中間音來。人和動物根據物體的聲音及其變化,可以辨别發聲物體的性質及其方向和距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