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淵源的分類:
曆史淵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則、法律規範産生的曆史事件和行為;本質淵源:即法律現象産生、存在、發展的根本原因;思想理論淵源:即對一國法律制度、法律規範起指導作用的理論原則和思想體系;效力淵源:即法律規範的效力根源、強制性效力的來源或根據;文件淵源:即法律出自于何種法律文件;形式淵源:即被承認具有法的效力和法律強制力或法律的權威性的法的形式。
法的淵源的分類:
曆史淵源:即引起特定法律制度、法律原則、法律規範産生的曆史事件和行為;本質淵源:即法律現象産生、存在、發展的根本原因;思想理論淵源:即對一國法律制度、法律規範起指導作用的理論原則和思想體系;效力淵源:即法律規範的效力根源、強制性效力的來源或根據;文件淵源:即法律出自于何種法律文件;形式淵源:即被承認具有法的效力和法律強制力或法律的權威性的法的形式。